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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鹤大高速公路ZT07/ZT08/ZT11标段温拌剂、阻燃剂采购招标公告
2016-06-18 17:55:2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 招标业主/代理:  中交/
加入时间:  2016.06.18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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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鹤大高速公路ZT07/ZT08/ZT11标段温拌剂、阻燃剂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公路,采购业主:中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敦化至通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敦化至抚松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小沟岭(黑吉界)至抚松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305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鹤大高速公路项目ZT08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温拌剂、阻燃剂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敦化至通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敦化至抚松HD01合同段ZT07标段路面工程从起讫桩号K652+460~K673+000,管段长20.54km。ZT08标段路面工程从K673+000至K691+000,管段长18km。 ZT11标段路面工程从K734+600至K753+648.79,管段长19.049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此次招标为温拌剂、阻燃剂用于沥青路面施工,全线隧道沥青砼所需阻燃剂用量大约200吨。

2.2 招标内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能开据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温拌剂、阻燃剂生产厂家能生温拌剂、阻燃剂的年产量在1000吨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2016年6 月21日至2016年 6 月 25日,每日上午8时 00 分至11时 00 分,下午14时 00 分至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供应商门户(http://114.255.239.58/PMS/)(下同)注册后申请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价为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账号: 2200 1686 3380 5990 0028

    开户名:中交一航鹤大高速公路项目ZT08标段项目经理部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71010时00分至2016年71010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7101030分。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露水河镇鹤大高速08标项目部会议室

   4.5 投标人通过公告的媒介门户(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同时进行注册、标书申请、网上同步报价投标,否则纸质投标文件将不能接受。

4.6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保证金办理方式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应在标前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此次招标不接受银行投标保函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账号:2200 1686 3380 5990 0028

    开户名:中交一航鹤大高速公路项目ZT08标段项目经理部

    5.2招标开始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我项目部将予以拒绝。

    5.3我项目部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系统(http://empm.ccccltd.cn)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航鹤大高速公路项目ZT08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露水河镇       

    邮    编:134514         联 系 人: 高淑红     电    话:18322747274

   传    真: 0439-6658998               箱:250570794@qq.com

 

 

                                                        二○一六年

关键字:公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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