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商业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1#宿舍楼)施工招标
所属区域: | 湖南-怀化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6.6.2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29,公告主要内容为:怀化湖南怀化商业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1#宿舍楼施工招标,所属区域:湖南-怀化,所属行业分类:教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怀化商业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已由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怀发改社会(2014)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怀化商业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南怀化商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怀化商业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1#宿舍楼)
2.2 建设地点:位于怀化市鹤城区狮子岩路5号
2.3 规模:本项目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4686.12平方米,建设高层住宅6层,建筑高度约23.10米。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湖南怀化商业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1#宿舍楼)的工程施工,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需提供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并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6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为准,无查询网址的需提供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及联系人办公电话。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0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及怀建发【2016】1号文件《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企业信誉评审加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怀建发【2016】1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怀建发【2016】1号文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
关键字:教学,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