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花淀河防汛排水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津南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
加入时间: | 2016.06.30 | 截止时间: | |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边路 联系人:田学彪 电话:88915857
规模:咸水沽镇花淀河防汛排水清淤工程,清除淤泥14700m3。
资金来源:自筹
实施地点:津南区咸水沽镇
实施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20日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咸水沽镇花淀河防汛排水清淤工程,清除淤泥14700m3。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且在有效期内。5、本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本单位职工,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IC卡。(2)安全项目经理1名,本单位职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IC卡,专业不限,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4)正、安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有企业担任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件要求均为原件,另附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3.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3.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
四、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米兰阳光花园C2区20-2报名。
4.2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韩赏 022-28515678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应有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米兰阳光花园C2区20-2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邮购:不采用。
关键字:天津,市政房地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