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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涟源市斗笠山煤矿棚户区三期治理工程四标段
2016-07-06 02:50:4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娄底-涟源 招标业主/代理:  涟源市斗笠山镇人民政府/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7.05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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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涟源市斗笠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娄底涟源市斗笠山煤矿棚户区三期治理工程四标段,所属区域:湖南-娄底-涟源,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涟源市斗笠山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斗笠山煤矿棚户区三期治理工程四标段已由湘发改投资【2010】261号、湘发改投资【2010】13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省、娄底市和涟源市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涟源市斗笠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涟源市斗笠山煤矿棚户区三期治理工程四标段

2.2建设地点:涟源市斗笠山镇;

2.3建设规模:涟源市斗笠山煤矿棚户区三期治理工程共9栋,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3200万元。本标段建筑面积共7672平方米,其中3#栋(建筑面积4337平方米)、7#栋(建筑面积3335平方米),投资额约730万元。

2.4工期要求:19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招标范围:涟源市斗笠山煤矿棚户区三期治理工程四标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2016年1月-2016年6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单位缴费凭证及社保部门盖章的名单);

3.8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10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7月5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3各投标人只允许对涟源市斗笠山煤矿棚户区三期治理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1”和娄建发[2014]114号、130号、117号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投标申请人须将两项资金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以下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

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市支行

托管账户银行账号:9430 0501 0004 4699 99

5.2  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涟源市斗笠山煤矿棚户区三期治理工程四标段”,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且在到账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申请。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2015年7月5日~ 2015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6.2  报名地点: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涟源市人民中路)。

6.3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下列证照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6)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8)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9)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0)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11)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5年7月5日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2)以上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2016年1月-2016年6月)的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提供单位缴费凭证及社保部门盖章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留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

(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出的。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均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涟源市人民中路)。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斗笠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涟源市斗笠山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8738433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号康园会所3楼

联系人:黄子睿

联系电话:18607311570


关键字:工程,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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