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西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青海省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所属区域:青海-西宁,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0733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青海省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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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青招字2016-07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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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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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青海省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现委托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货物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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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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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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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地点:青海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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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内容: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 青海省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以及调试、维护,井口保护装置、标示牌、水准点建设等。投资金额为 315.45万元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1)为新建监测井、改建监测井、流量站购置和安装水位监测仪器设备;2)设备安装调试(含仪器设备送检、井口基础处理,仪器设备送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产品抽样检验测试实施办法》(地下水[2016]139号)执行);3)仪器保护设施、标示牌、水准点购置与安装。包括:一体化压力式水位计 140 台、仪器保护设施 140 个、标示牌 140 个、水准点140个,以及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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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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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供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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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01201607061950-01 |
标段一 |
水文监测专用设备 |
开始日期:2016年07月31日 结束日期:2016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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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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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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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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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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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要求:(1)符合以下6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国内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型式检测证书及相关手续。(3) 拟投标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且产品生产许可证标明的厂商名称或其生产设备的分公司(或所属单位、或子公司)的名称(须提供与投标人隶属关系的证明)及型号规格必须与检测合格的仪器一致。(4) 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给委托招标人不低于本次招标仪器设备总套数10%的整套同款产品作为备品备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5) 投标人应提供承担设备通讯费至整体工程验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但不得少于整体工程验收后12个月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和犯罪记录。(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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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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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06日至2016年0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8:0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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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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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备注:(1)其他资料费及图纸费另付。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7月9日、7月10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加盖公章),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窗口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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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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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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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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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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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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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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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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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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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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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代理机构: |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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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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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刘亚、蔡成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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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971-6128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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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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