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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变配电工程
2016-07-14 19:51:0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莆田 招标业主/代理: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7.13 截止时间:  2016-08-08

摘要:本公告受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14,截止日期:2016-08-0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莆田莆田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变配电工程,所属区域:福建-莆田,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建咨莆业【2015】45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莆业【2015】45号
开标时间:2016-08-0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莆业【2015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变配电工程已由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第三水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发改审【2011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   

建设规模:     26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说明;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常投入运行的交钥匙工程   

工期要求:总工期: 70个日历天(含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常投入运行);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且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2)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需达到五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各应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5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承担过与该工程电压等级及建设规模相同及以上且已竣工的工程施工的业绩

6)依据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信息登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1607 14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和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0808 08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指南(网址:http://www.ptztb.gov.cn/download/download.jsp?url=bulletin_5950.rar)。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4-2853358

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7),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投标人应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6号)以及《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7号)文件的规定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交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9040210010010000022949

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01040000998

开户行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100158585880012396

截标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2根据20152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00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和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 《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莆政综[2009]1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32)文件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坂村红山99号 ,邮编:351100

电话:13706099006传真:            

联系人:     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    ,邮编:    

电话:    0594-2858811   传真:          

联系人:     李小姐  

 

关键字:水厂,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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