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1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潍坊华安·东方名郡7#、12#、13#楼及一期地下车库工程监理,所属区域:山东-潍坊,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安·东方名郡7#、12#、13#楼及一期地下车库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 ||||||||||||||||||||||||
2016-006138-0714-256j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华安·东方名郡7#、12#、13#楼及一期地下车库工程监理 已由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潍高经发改【2013】33号、潍高经发改变[2016]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华安·东方名郡7#、12#、13#楼及一期地下车库工程监理位于永春路以东、东风街以南,53743.43m,合同估算价10345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25日,总工期858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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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一、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工程师须具备高级监理人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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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15日至2016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通过潍坊市招标投标服务管理系统报名。 (2)投标时需提交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进行"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人员的高级监理人员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中级监理人员证书、初级监理人员证书、见证取样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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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者,请于2016年07月25日至2016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6.同类工程界定 | ||||||||||||||||||||||||
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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