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7.20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集安经济开发区移动式垃圾箱采购项目,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代理: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JLBW2016-0711(HW),招标文件售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
移动式垃圾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移动式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本公告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JLBW2016-0711(HW)
2、项目名称:移动式垃圾箱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为: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移动式垃圾箱采购,数量:76个,采购预算为:124.64万元。
注:上述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生产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7月20日至 2016 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金宇大路1555号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安市太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玉清
联系电话:0435-63184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宇大路1555号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 系 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112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