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市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采购业主: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编号:HTBXJJCG2016-07,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开标地点: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建苑大厦5楼507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TBXJJCG2016-07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受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市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1. 项目名称: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2. 编号:HTBXJJCG2016-07
3.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40万元。
4. 采购人: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 采购代理机构: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项目简要说明:鉴于市属医院的医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医责险”)至2016年8月悉数到期,为积极响应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省卫生计生委与江苏省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发〔201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苏司通〔2014〕15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属医院医责险运行机制,提高医责险运行水平和积极发挥风险共担和转嫁作用,根据市政府采购法及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等要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按照公开招标、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模式,有效推进市属医院医责险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无锡市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财产保险公司。
2.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上门服务。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00起至本项目开标时止。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建苑大厦5楼501室。
3. 发售招标文件方式:
售价:伍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公开答疑会:
1.公开答疑会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
2.公开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建苑大厦5楼507室
3.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前,将需答疑事项以电子邮件形式及传真件形式发送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邮箱地址为:ht82707322@163.com。传真号为:0510-82707322。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前根据所投标段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收款单位: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账 号:32001614836052513696
七、投标文件有关信息:
1. 投标文件份数:
明标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开标一览表另行制作1份;
暗标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5份。
2.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起,至上午9:0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建苑大厦5楼507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 严婧 丁霞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定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建苑大厦5楼507室
2.定标时间:2016年8月11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建苑大厦5楼507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过栋
联系电话:0510-81822091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联系人: 严婧 丁霞
联系电话:0510-81833895
传真电话:0510-82707322
联系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586号建苑大厦5楼。
邮政编码:214072
E-mail:ht82707322@163.com。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