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8,公告主要内容为:南京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网络设备升级扩容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网络,采购业主: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招标编号:066016131583,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6016131583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项目名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网络设备升级扩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工程网络设备升级扩容项目
项目编号:06601613158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我省地税系统“金税三期”工程一期网络设备已在电信租赁机房和江宁数据中心部署完成,基本满足“金税三期”工程初期上线需求。但为了更好地保障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应用发展的要求以及提升江苏省地税局现有全省大集中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支撑能力,要对江苏省地税局网络系统进行升级扩容。本次升级扩容需要兼顾江苏省地税局江宁数据中心与电信租赁机房间网络的平滑过渡和集中管控,所采购的网络设备要能够与江苏省地税局原有设备和网络系统无缝互联互通。目前江苏省地税局江宁数据中心和电信租赁机房内主要网络设备是H3C和CISCO,统一网络管理平台为H3C iMC,本次采购的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和核心路由器等设备必须和上述品牌设备无缝互联互通,同时现有的统一网络管理平台必需能集中管控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
本次招标预算为:560万元,投标报价金额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1、投标人必需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3.2.2、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3、如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2.4、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原厂商对所投产品五年免费质保承诺函原件。
3.2.5、投标人中标后在提供设备时必须提供原厂商对此次中标产品针对本用户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和正宗货源确认函。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从2016年7月27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本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8月1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楼2205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楼2205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7.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重振
联系电话:025-83633453,13951800658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
7.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徐工
联系电话:025-86632151 83311056
联系传真:025-86636057
邮 箱:363034672@qq.com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70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8.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帐 号:10365000000305029
为了提高收退保证金工作效率,我公司财务启用了自动收退投标保证金的财务管理系统,该系统根据汇款单用途里的项目编号自动将款项归集到该项目项下,用途里只填写项目编号,不能出现文字或者其他字符。如果用途里没有项目编号或者书写不符合要求,系统会自动将款项退回原汇出账户,请投标人在汇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汇款用途栏只填写项目编号。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胶装至投标文件中。
8.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的电子文件确定同正本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格式WORD2003版本及以下版本,确保可以读取)。(招标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