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衢州龙游县湖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所属区域:浙江-衢州-龙游县,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LYSG2016-191-1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湖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6】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湖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游县湖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地址于龙游县湖镇初级中学校内,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一幢教学楼及连廊等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47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内完工,财政审定预算价4076915元。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浙江省外企业在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4.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电汇或者网银)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13409698。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席位费400元、品茗技术服务费200元,请在2016年9月5日15:00时前持IC卡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受理(IC卡办理见http://www.lyxztb.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27)。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网址http://www.lyxztb.com)。
招标文件 2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叶女士0570-7018388
招 标 人:龙游县湖镇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