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丰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塘引水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宜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宜丰县城市管理局,招标编号:3609241608160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工程项目 |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塘引水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宜丰县城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 |||
项目总投资 | 606.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606.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桂花路改造信牌楼塘引水工程 | ||||
标段内容 | |||||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塘引水工程一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塘引水工程三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引水工程二标段: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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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塘引水工程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塘引水工程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引水工程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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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塘引水工程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塘引水工程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宜丰县桂花路改造及牌楼引水工程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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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三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参加开标会; | ||||
注册建造师 | 提供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还必须提供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有效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 | ||||
其他要求 | 1、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2、提供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指定帐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代表或建造师必须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和开标 4、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必须提交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由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出示的证明) 5、执行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凡参加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应自带取得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 6、中标工程所产生的所在地方税收及附加税费均在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缴纳。 7、同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排序第一,即:按开标先后顺序,有一个标段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不能参加其它标段的开标。 | 联系人 | 周红莲 | 联系电话 | 17779519510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