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22,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牡丹江【牡丹江】城西物流货车停车场项目A区一、二标段勘察、设计 第二标段,所属区域:黑龙江-牡丹江,所属行业分类:停车场,招标编号:SJ0300G1602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 SJ0300G16023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08-22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8/22 1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8/26 16:00:00 |
报名地点 |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13945388345 | 联系人: | 徐春荣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城西物流(货车停车场)项目(A区一、二标段)勘察、设计 | ||
建设单位: | 牡丹江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牡丹江市城区西侧(西环路以东),位于西环路与海林公路相交处 | ||
招标范围: | 勘察、设计 | ||
公告说明: | 项目编号:SJ0300G16023 1.招标条件 城西物流(货车停车场)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16]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城西物流(货车停车场)项目(A区一、二标段)勘察、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城区西侧(西环路以东),位于西环路与海林公路相交处。 2.3工程投资额:本次招标投资额约6500万元人民币。 2.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占地面积约67000平方米,建筑部分的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 2.5 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 招标范围: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A区一、二标段工程勘察;第二标段A区一、二标段建筑工程设计;第三标段A区一、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其中: 第一标段A区一、二标段工程勘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第二标段A区一、二标段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第三标段A区一、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本人);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其中: 第一标段A区一、二标段工程勘察包括项目勘察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本项目组织机构相关人员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第二标段A区一、二标段建筑工程设计包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及本项目组织机构相关人员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第三标段市政工程设计包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本项目组织机构相关人员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6)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证企相符,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进行资质审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可以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不予受理。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如有虚假一经发现,投标无效。 8.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广军 联系电话:68998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银龙溪以东,山河铭家物业管理处南侧)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 电子邮件:mdj6679238@163.com 开户行:牡丹江市建行第三支行 帐 号:23001707051050000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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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6500 | ||
公告附件: | 招标公告勘察设计.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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