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0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石河子团场特色风貌专项规划邀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石河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团场特色风貌专项规划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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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先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被邀请投标单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被邀请投标单位) 大连都市发展设计有限公司(被邀请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场特色风貌专项规划已由第八师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2016]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师市基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团场特色风貌专项规划 2.2 建设地址:134团、142团、148团 2.3规划范围:134团下野地镇区、142团新安镇区、148团西营镇区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 2.5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团场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规划内容和服务进行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报名 请上述参加投标单位,于2016年 9 月 7 日至2016年 9 月 12 日下午19时止,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收报名;报名时请按照以上内容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或职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叁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上述报名单位,请于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北四东路1号 地 址: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洪秀 联 系 人:朱海英、王文隆 电话:0993-2069815 电 话:13031336559、15276311530
2016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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