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09,公告主要内容为:伊春【伊春】黑龙江茅兰沟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一期建设项目,所属区域:黑龙江-伊春,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编号:SG0802G16011,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 SG0802G16011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09-08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9/8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9/14 16:00:00 |
报名地点 |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186785888 | 联系人: | 闻冰华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茅兰沟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一期)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嘉荫县林业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伊春市嘉荫县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黑龙江茅兰沟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 (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802G16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茅兰沟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嘉荫县林业局嘉发改发【2016】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嘉荫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茅兰沟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一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 2.3建设规模:建设保护管理站2处1200平方米、道路修整15公里。 2.4计划工期:2016年 10月15日开工,2017年 10月 31日竣工,共 38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估算价:409.5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含叁级)的独立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将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未被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登记报名,招标文件购买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购买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所有招投标活动,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拟投入建造师)、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拟投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投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查询范围为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必须在本招标公告之后的日期)、省网报名截图、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报名需提供网上打印页或截图)。 4.3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已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书请在报名处领取。 4.5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除现场报名,还应同时登陆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企业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所有确认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无锁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4.6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注册建造师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 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且网上报名的企业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评标时提交的纸质文件中的企业管理人员与评标现场验证审核人员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rb-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同时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荫县林业局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 联 系 人: 何树同 电 话: 15+36424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86785888 邮 编:150000 传 真:0451-86785885 电子邮件:yw3@zz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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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409.5 | ||
公告附件: | 嘉荫茅兰沟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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