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永昌县红山窑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14,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金昌永昌县红山窑乡“红山窑印象馆”及毛卜喇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布展项目邀请招标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金昌-永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永昌县红山窑乡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永昌县红山窑乡“红山窑印象馆”及毛卜喇村传统
村落保护项目布展项目邀请招标二次公告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受永昌县红山窑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永昌县红山窑乡“红山窑印象馆”及毛卜喇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布展装饰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 YCZC2016YQ- 19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一包:装饰工程1项
二包:手工艺术绘画4项,场景复原、人物动物蜡像、雕塑4项,声光电2项,舞台背景浮雕4㎡
(以上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否则自动废标。
五、资格预审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6年09月13日至201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到永昌县红山窑乡人民政府,现场资格预审并获取邀请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单位持采购方邀请函及相关资质文件在我中心报名后,我中心通过报价人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免费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9月19日至2016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工行对面三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十、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0日上午9:00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赵丽婧 0935-7529135
采购方:赵文岩 13519458186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