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梅路能源站工程监理;
所属区域: | 江苏-无锡 | 招标业主/代理: | 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9.14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新梅路能源站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XXQ201609005,招标文件售价:25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新梅路能源站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WXXQ201609005 |
项目名称 |
新梅路能源站工程 |
标段编号 |
WXXQ201609005-W01; |
标段名称 |
新梅路能源站工程监理;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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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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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9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9月22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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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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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梅路能源站工程(项目名称)新梅路能源站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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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梅路能源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梅路能源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6]4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以南地块内
工程规模: 新建新梅路能源站,包括变配电、空压、蒸汽、制冷、纯水等设备及相关土建配套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5195平方米,建筑物高度27.5米,单跨跨度(最大)10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7200平方米。
计划监理期限: 33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1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并且[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
(2)项目总监需在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14日 9:00 时至2016年09月22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月1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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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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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无锡市天山路5号 |
地 址: |
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7001-7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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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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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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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季毅 |
联 系 人: |
殷琼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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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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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0-86816115-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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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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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0-81665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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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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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47823728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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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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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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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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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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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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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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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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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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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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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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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梅路能源站工程(项目名称)新梅路能源站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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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梅路能源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梅路能源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6]4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以南地块内
工程规模: 新建新梅路能源站,包括变配电、空压、蒸汽、制冷、纯水等设备及相关土建配套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约5195平方米,建筑物高度27.5米,单跨跨度(最大)10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7200平方米。
计划监理期限: 33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1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并且[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
(2)项目总监需在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14日 9:00 时至2016年09月22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月1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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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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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无锡市天山路5号 |
地 址: |
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7001-7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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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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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季毅 |
联 系 人: |
殷琼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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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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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0-86816115-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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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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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23728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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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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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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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监理,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