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8,截止日期:2016-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房山区房山区人身保险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房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招标编号:FSCG2016[13],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房山区人身保险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6[1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9377953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6936137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选取北京市房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人身保险服务的定点单位。
预确定人身保险中标供应商10家,最后中标数量以实际评标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有经营公务用车保险业务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是三证合一的、附工商部门证明)。
2、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北京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
6、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参看注意事项)。
10、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前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本声明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3日,上午9:00~上午11:00,下午2:00~下午4:00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
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胡建波、赵子龙
联系方式:69361378
声明:此公告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网(政府采购)和房山区财政网(政府采购)上发布,其他任何转载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