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北京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0.04 | 截止时间: | 201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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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05,截止日期:2016-10-2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工程院实验中心摩阻测试仪购置压裂液摩阻仪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测试仪,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招标编号:WZ20160923-3701-1593-B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工程院实验中心摩阻测试仪购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实验中心摩阻测试仪购置所需压裂液摩阻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923-3701-1593-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工程院实验中心摩阻测试仪购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压裂液摩阻仪\40MPa 200℃ 0-8000Kg/h | 1.0 | 台 |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1月30日,郑州市华北油气分公司实验中心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因设备耐高压,投标人须按照最新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能生产10~100MPa以内的高压容器,且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证原件现场备查。
6.2 服务响应时间8小时,能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投标商应对该项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6.3 具有招标仪器的自行设计、制造、组装和测试能力,严禁贴牌。投标商应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6.4 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ISO9001或GB/T9001证书),ISO14001(或ISO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或OHSAS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 因设备具有计量功能,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计量保证确认证书》,原件现场备查。
6.6 须提供至少一份在石油石化系统内关于“压裂液摩阻仪”的销售证明和使用报告,原件现场备查。
6.7 财务状况: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利润率,至少一年不低于0。近三年资产负债率,至少一年不高于80%。近三年流动比率,至少一年不低于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附表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加盖的公章。
6.8 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情况: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的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0月04日22时至2016年10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8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0月28日09:30时前与孙阳、刘淑琼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乔国安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liusq@sinopec.com或wzyuji@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4、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其中U盘数量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报价料表(如需要))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6、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liusq@sinopec.com或wzyuji@sinopec.com邮箱。】8.邮寄投标文件说明:(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liusq@sinopec.com或wzyuji@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孙阳
电话:025-86486142
电子邮箱:wzsunyang@sinopec.com
联系人:刘淑琼
电话:025-86486172
电子邮箱:wzliusq@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乔国安
电话:0371-68619149
电子邮箱:qiaog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