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团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九十团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已经第五师发改招投标(2016)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DWS-GCJY2016145
二、项目名称:九十团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1、工程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对3栋旧住宅楼进行外墙保温,建筑面积5123.75平米
2、招标范围:招标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招标文件确定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四、项目建设地点:九十团团部。
五、投标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疆外企业具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原件;(5)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企业具有《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建设工程企业核查登记册》原件;(6)具有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同时执报名成功回执单及项目授权委托书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登记、购买标书文件。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30 时,下午16:00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及法定假期顺延。
3、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开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000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收据作为交纳保证金的确认凭据。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统一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支行
帐 号:30743101040008557 行 号:103887074319
4、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政务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五师政务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第五师九十团
2、交易中心地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八楼)
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博乐市健康路快乐家园A区2号楼2单元1002
联 系 人:张博、王璐 电 话:13619935698、1332562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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