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泽州县大阳镇卫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3,截止日期:2016-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城医用影像诊断系统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晋城-泽州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泽州县大阳镇卫生院,招标编号:JDGP2016—1013H,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泽州县大阳镇卫生院委托,对泽州县大阳镇卫生院医用影像诊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泽州县大阳镇卫生院医用影像诊断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JDGP2016—1013H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为:医用影像诊断系统,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注:在设备技术参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预算金额:95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凤台西街486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项目联系人:张定川、(0356)2066900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 15时至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 15时30分
3、地点:晋城市阳光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志军,联系电话:13133463085.
注:所有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必须到泽州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须带以下材料:
1、书面查询申请
2、被查询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被查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检察院地址: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北段(市职业病医院北200米),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356-2581643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晋城市建都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