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2016年省级农桥项目泗阳县2016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五...,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泗阳县,所属行业分类:桥梁,招标代理: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YA20161010417,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16年省级农桥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YA20161010417 | 项目名称 | 2016年省级农桥项目 |
标段编号 | SYA2016101041705; | 标段名称 | 泗阳县2016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五标段);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10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10月19日 |
公告信息 |
泗阳县2016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SYA20161010417 泗阳县2016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阳县16个乡镇(街道办); 1.2工程规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共计172座桥梁; 1.3工期:所有标段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1.4质量要求:合格; 1.5预算价:一标段:1813727.00元,二标段:1898608.77元,三标段:1650542.83元,四标段:1916444.07元,五标段:2638917.38元,六标段:2326234.14元,七标段:2549123.17元,八标段:2342589.87元; 控制价:一标段:1813727.00元,二标段:1898608.77元,三标段:1650542.83元,四标段:1916444.07元,五标段:2638917.38元,六标段:2326234.14元,七标段:2549123.17元,八标段:2342589.87元;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八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一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高渡镇及裴圩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17座桥梁; 二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八集乡及南刘集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0座桥梁; 三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穿城镇及张家圩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16座桥梁; 四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三庄乡及临河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1座桥梁; 五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众兴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5座桥梁; 六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里仁乡及庄圩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5座桥梁; 七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李口镇、新袁镇及卢集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5座桥梁; 八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爱园镇及王集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3座桥梁;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报名,但每个投标企业最多只能有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当承包人完成合同总实体工程量的40%以上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均应达到,下同),业主支付工程合同价25%;当承包人累计完成合同总实体工程量的60%以上时,业主工程合同价付至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进行工程结算,接受招标人组织的工程审计,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余款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结清。 2、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满足业主要求后,按第1条支付工程款。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及时完整的提供工程施工质检验收等所需资料,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款。 4、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人所完成合同工程款总额的5%,从历次计量中扣除,待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保证责任期满证书后退还承包人(无息)。 三、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企业资质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一至四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五至八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5.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5.3.7企业应具有经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 友情提醒:2016年8月10日,市信用办启用新版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凡属8月10后出具的信用报告或跟踪报告均可使用。自8月18日起,泗阳信用办启用新的信用报告备案章(有备案日期),凡属新章备案的信用报告或跟踪报告均可正常使用。 5.3.8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5.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3日8时30分至2016年10月19日17时30分,登陆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yzbb.com)“一键朝阳系统”或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过时下载或不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亚庆、陈浩;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6.2由于我县“一键朝阳”系统诚信库已升级,现在统一使用宿迁市投标企业诚信库,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或者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入库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联系人:唐杉杉。激活入库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6,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丁(企业入库); 6.3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至一年内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4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押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6.5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拍卖大厅)。 七、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bb.com)“一键朝阳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0527-85278006,工程科:0527-85278005,新点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系统技术支持:0527-84396020,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8351537593。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代表:陈双林 联系电话:13951376756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3楼 联系人:王振国 联系电话:15151158556 传真:0527-84355582 咨询电话:0527-84355582 2016年10月12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泗阳县2016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SYA20161010417 泗阳县2016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阳县16个乡镇(街道办); 1.2工程规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共计172座桥梁; 1.3工期:所有标段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1.4质量要求:合格; 1.5预算价:一标段:1813727.00元,二标段:1898608.77元,三标段:1650542.83元,四标段:1916444.07元,五标段:2638917.38元,六标段:2326234.14元,七标段:2549123.17元,八标段:2342589.87元; 控制价:一标段:1813727.00元,二标段:1898608.77元,三标段:1650542.83元,四标段:1916444.07元,五标段:2638917.38元,六标段:2326234.14元,七标段:2549123.17元,八标段:2342589.87元;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八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一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高渡镇及裴圩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17座桥梁; 二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八集乡及南刘集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0座桥梁; 三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穿城镇及张家圩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16座桥梁; 四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三庄乡及临河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1座桥梁; 五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众兴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5座桥梁; 六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里仁乡及庄圩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5座桥梁; 七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李口镇、新袁镇及卢集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5座桥梁; 八标段:泗阳县2016年度爱园镇及王集镇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23座桥梁;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报名,但每个投标企业最多只能有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当承包人完成合同总实体工程量的40%以上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均应达到,下同),业主支付工程合同价25%;当承包人累计完成合同总实体工程量的60%以上时,业主工程合同价付至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进行工程结算,接受招标人组织的工程审计,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余款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结清。 2、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满足业主要求后,按第1条支付工程款。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及时完整的提供工程施工质检验收等所需资料,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款。 4、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人所完成合同工程款总额的5%,从历次计量中扣除,待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保证责任期满证书后退还承包人(无息)。 三、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企业资质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一至四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五至八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5.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5.3.7企业应具有经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 友情提醒:2016年8月10日,市信用办启用新版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凡属8月10后出具的信用报告或跟踪报告均可使用。自8月18日起,泗阳信用办启用新的信用报告备案章(有备案日期),凡属新章备案的信用报告或跟踪报告均可正常使用。 5.3.8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5.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3日8时30分至2016年10月19日17时30分,登陆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yzbb.com)“一键朝阳系统”或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过时下载或不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亚庆、陈浩;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6.2由于我县“一键朝阳”系统诚信库已升级,现在统一使用宿迁市投标企业诚信库,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或者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入库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联系人:唐杉杉。激活入库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6,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丁(企业入库); 6.3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至一年内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4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押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6.5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拍卖大厅)。 七、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bb.com)“一键朝阳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0527-85278006,工程科:0527-85278005,新点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系统技术支持:0527-84396020,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8351537593。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农村小型公益设施桥梁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代表:陈双林 联系电话:13951376756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3楼 联系人:王振国 联系电话:15151158556 传真:0527-84355582 咨询电话:0527-84355582 2016年10月12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