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水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4,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东营市溢洪河排涝泵站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东营市水利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营市溢洪河排涝泵站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水招字[2016]24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水利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45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工程名称:东营市溢洪河排涝泵站工程
立项批复文号:东发改投资【2016】208号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溢洪河排涝泵站工程包括强排泵站、自流闸、上下游衔接段、管理房等。泵站设计流量30 m³/s,自流闸设计流量111m³/s。
工程工期:约360天
计划投资:工程计划总投资3847万元,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及政策性贷款
工程地点:在六干排入溢洪河汇入口上游,溢洪河设计桩号28+540处。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投标工程施工的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4、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得在在建工程中任职。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投标工程施工企业的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⑹技术负责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⑺拟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16年以来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①社保卡或社保手册②缴费收据③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的花名册),社保证明材料上体现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⑻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
投标人报名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46-7762581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