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潮石路拓宽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潮石路拓宽改造工程”或“本项目”)由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本项目政府授权的购买主体为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招标人为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34号)、《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2015〕11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日政办发[2014]
21号)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日照市潮石路拓宽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WT-RZCG2016-3030
三、项目授权主体:日照市人民政府
四、政府授权购买主体: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购买服务内容:
1.建设内容:
南起山海路、北至五莲界,全长15.3公里,一级公路,建设车行道、桥涵、绿化带、排水系统、道路交通设施等。以上建设内容以项目最终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或施工图为准。
购买主体将购买承接主体提供的一级公路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承接主体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勘察设计、工程融资、工程建设、代建项目管理等服务。
2.计划合同履约日期:
暂定10年,含建设期1年,付费期9年,付费期自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3.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等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4.投资估算:
建设总投资6.9亿元(不含融资贷款成本),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为准。项目设计完成后,日照市财政部门对工程预算进行投资评审,确定工程投资额上限,不得突破。项目完工后由日照市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决算。
5.财政预算安排
市财政建设期内支付项目资本金,其余建设投资由承接主体融资解决,本项目具体融资贷款利率以实际中标利率为准,项目代建服务费以实际商务谈判合同为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按照9年期等额本息方式支付,并按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分年度纳入日照市市本级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六、合同签订: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授权,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标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
七、招标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方式。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注册资本(如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以实收资本为准,以下同)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6.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1.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上年末(2015年)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承接主体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4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九、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十、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1.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申请人单位投保的证明原件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1.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
1.3投标申请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原件,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1.5投标申请人应提供2015年财务报告原件。
1.6申请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十二、资格预审开标时间、地点
1.资格预审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4日09时30分。
2.资格预审开标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
十三、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http://www.rzzfcg.gov.cn/)、日照市政务网(http://www.rizhao.gov.cn)、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zggzyjy.gov.cn)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臧振华
联系电话:0633-8899063
联系地址:济南路269号
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曲路水晶城商务楼D座7楼
联 系 人:庄宜霖、张家伟
联系电话:0633-7891686
电子信箱:dongcheng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城区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开户账号:37001718608050153680
发布人: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