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上饶上饶县信江沿岸防洪治涝工程项目景观工程一期,所属区域:江西-上饶-上饶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采购业主: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6112116101402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饶县信江沿岸防洪治涝工程项目(景观工程一期)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县信江沿岸城南片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县发改综字【2015】140号 | ||
项目总投资 | 3500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005.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金已落实 | 59.9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0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人二代身份证。(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年检合格)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报名必须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2、本工程采用2010年新评标办法及示范格式文本。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手册或缴费清单。4、中标后按饶县府发[2015]3号文件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8、缴纳资料费800元,资料费在预审会现场收取。9、投标人凭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10、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11、企业近36个月内无行政处罚、6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拟派注册建造师应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人二代身份证。(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未满足以上第3、9、10、11、12条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业绩要求:1、投标企业及建造师具有2011年10月至2016年10月已竣工、工程造价3005万(达到80%以上)园林绿化业绩,同一工程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经备案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竣工备案表(必备),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外省项目业绩应当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同时提供下载网址并打印以便查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提供虚假业绩的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投标企业业绩必须和建造师业绩为同一业绩。3、合格业绩必须符合以上全部内容,资审合格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发现虚假业绩和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联系人 | 小徐 | 联系电话 | 15979327283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