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东南大学部分办公用房招租,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办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南大学将对部分办公用房进行招租招标,在此诚挚的邀请具备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人员参加。本次招标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综述
此次项目标的为东南大学位于进香河路33号-2(时代华府305)的办公用房以及位于浦口高科二路的厂房,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该文件的各项要求进行投标,对该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均严格对照执行。
3、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上述文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另须提供一套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单位作废标处理。
4、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验。凡参加本次招租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认可该房产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5、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承租人须知
1、经营范围: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营,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租赁合同到期,若无违规行为,在承租人办理完退场手续后10日内,出租人将给予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转租禁止约定: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标的整体或部分房屋、场地对外出借、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其他费用: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水、电及工商、税务、市容等费用皆由承租方承担。
四、报名及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下午4:00。
标书费:300元(该费用不予退还)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购买标书。
六、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下午2:30
七、报名及购买标书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河海院一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103。
东南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