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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第四十中学高中教学综合楼(施工)
2016-10-19 12:41:0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福州 招标业主/代理:  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0.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福州第四十中学高中教学综合楼施工,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招标文件售价: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福州第四十中学高中教学综合楼(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仓发改[2015]60号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先锋路31号(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第四十中学高中教学综合楼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13429.89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估算为8005.15万元,本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6871.0605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1幢地下2层地上10层高中教学综合楼,桩基、土石方、砼结构、装修、门窗、基坑支护、室外总体、给排水、消防、空调、电气工程等。招标内容含桩基、土石方、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等的施工招标,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8710605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2016]24号在工程项目中标后60日内,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2016年10月19日 09时00分 2016年10月25日 17时00分 通过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V4.5.1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0002年11月30日 00时00分 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0002年11月30日 00时00分 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11-16 09:45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第四十中学
    地址: 福州市先锋路31号 ,邮编: 350004 ; 
    电子邮件: /
    电话: 13805085875 传真: /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福新中路江盛大厦4楼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932051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关键字:教学,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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