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实验学校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京实验学校建设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本工程地点位于宁阳县经济开发区,?城街以南,宁山路以东,太平大街以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3915平方米。
2.4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在签订监理合同时约定)。
2.5质量目标: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及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等的要求,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监理管理等。双方协作,保证一次性通过所有验收,达到交钥匙工程的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8.6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
3.3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省内企业还须提供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内企业还须提供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高级水平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6年2月-2016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证明等以上证件原件(并同时提供与原件相一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领取地点: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宁阳县磁窑镇宁阳经济开发区外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辉
电 话:0538-562002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北首一箭大厦7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于志超
电 话:0538-5353929
电子邮件:sdxypp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