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5,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普陀区可视人流B超谈判,所属区域:上海-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B超,招标代理: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招标编号:SHXM-08-20161021-799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可视人流B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3) 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 财务状况正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可视人流B超
2、招标编号:SHXM-08-20161021-799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6-z977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可视人流B超 壹套(项目预算:人民币45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同普路517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45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45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2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27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请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10-31 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10-31 14: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渡河路1718号A区418室
2、谈判地点:大渡河路1718号A区418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可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并且可以解密的笔记本一台。纸质投标文件1正3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否则将导致废标。电子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均以上海政府采购网平台要求为准,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与纸质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同普路517号 | 地址: | 上海市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A楼A413 |
邮编: | 200062 | 邮编: | 200333 |
联系人: | 肖志达 | 联系人: | 冯老师 |
电话: | 021-22202220-1106 | 电话: | 021-52564588-8482 |
传真: | 021-22202220-1106 | 传真: | 021-52564588-6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