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8,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广元苍溪县信息化建设软硬件现状调查第二次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元-苍溪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招标编号:gycxzfcg(2016)36号,招标文件售价: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苍溪县信息化建设软硬件现状调查(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gycxzfcg(2016)36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磋商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10-27 14: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xxzfcg.com)上备案通过后并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6-10-28 09:00到2016-11-03 17:00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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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售价 | 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xxzfcg.com)上备案通过后并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xxzfcg.com)上备案通过后并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6-11-09 09:30到2016-11-09 10: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第一开标室(政府第二办公大楼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 | 2016-11-09 10:0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 |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第三评标室(政府第二办公大楼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备注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元。缴纳方式:必须按“苍溪县电子招标报名系统(基本版)报名及保证金在线支付升级版”方法通过网上报名系统B2B在线支付缴纳。如有疑问请拨打交易中心0839-5285969或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转812、813、816。交款截止时间: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2:00时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B2B在线支付缴纳并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收款银行和网上报名系统到帐时间为准)。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苍溪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320737300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839-5285323、0839-522695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 购 人:苍溪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320737300 | ||
备注 |
特别说明:1、本采购项目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首次参加苍溪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首先在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供应商登陆”窗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才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方式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以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本系统支持网银转帐支付方式。不接受非网银方式支付。非网银支付方式支付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电子招投标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已经升级完成,支持所有银行网上跨行电子业务,各供应商必须在其开户行办理电子网银,支付过程须按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电子招投标报名系统(2015年)操作手册”进行支付操作。投标供应商未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设帐户的,可通过系统中“其他银行”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由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均以收款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及时到帐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采购活动,过期到帐支付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确保供应商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使用“其他银行”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供应商应按照“苍溪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报名系统(2015年)操作手册”提前进行支付操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由于我中心实行电子化报名系统,报名信息在开标前处于保密状态不能查阅,故我中心发布的采购更正、澄清等公告不能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已购买了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故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