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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潮白新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11-11 13:01:0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宝坻区 招标业主/代理:  天津市兴源水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1.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兴源水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宝坻区宝坻区潮白新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宝坻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天津市兴源水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BXHEQSG/HT-2016-01,主要内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宝坻区潮白新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坻区潮白新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已由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宝审批投资[2016]229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招标人资本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兴源水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融合、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天津市提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改善城市生态宜居环境。该工程北起津蓟高速桥,南至千米桥,全长24.6公里。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14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7年8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宝坻区潮白新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宝坻区潮白新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施工,合同编号:CBXHEQSG/HT-2016-01,主要内容包括堤岸、驳岸整理,堤顶路铺装,护坡植物整理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和设备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2015)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上述第3.2条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3~2016)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要求。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城市园林绿化资质除外);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城市园林绿化资质除外);

(5)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6)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城市园林绿化资质除外)、类似工程合同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6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6年11月239时在天津市兴源水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北城路7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兴源水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北城路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电子信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段旭江

电      话:022-23266688转8024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0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关键字:工程,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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