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12,截止日期:2016-11-22,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城市桥梁检测及评定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新区,所属行业分类:桥梁,招标代理: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招标编号:XJTF(CS)2016ZF39,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城市桥梁检测及评定服务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城市桥梁检测及评定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服务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城市桥梁检测及评定服务商采购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TF(CS)2016ZF39
三、磋商内容:城市桥梁检测及评定服务商(预算:14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季候资质证书》(证书检测范围包括桥梁检测)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6)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计量认证证书》中包含承担本次项目的检测内容)
(7)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8)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提供以上各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五、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六、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路数码港大厦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一、联系人:覃德娟
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10
传 真:0991-4817590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