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山东-济南 | 招标业主/代理: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1.16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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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济南2016年山东高速济莱段消防设施更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济南,所属行业分类:消防设施,采购业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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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6年山东高速济莱段消防设施更新项目 |
项目所在地 |
济南市 |
建设性质 |
专项工程 |
招标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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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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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施工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高股份招会签[2016]63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45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出资比例100%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京沪高速济莱段伙路隧道、蟠龙隧道、上游隧道和锦阳关隧道消防系统于200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隧道内火焰探测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门等机电设备已超出额定使用年限,设备老化严重,无法正常运行,为保障济莱高速隧道运营安全,现需对隧道内消防设备设施火焰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烟温复合器、防火卷帘门、火灾报警主、从机及控制系统等进行维护更新。 2、招标范围:包括手动报警按钮、火焰探测器、模块接口(火焰探测器)、烟温复合、控制模块、火灾报警主机、火灾报警从机、报警CRT图文系统、防火卷帘门等。 |
2.2 标段划分 |
1、标段名称:2016年山东高速济莱段消防设施更新项目,标段号: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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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高速济莱段消防设施更新项目 (1) |
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规范要求,以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备隧道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能力;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级资质;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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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报价人近3年(2013~2015年)完成过不少于3个消防项目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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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3年(2013~2015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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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一)如有以下任一情况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6.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消防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二)所承担工程均能按期完成,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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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3年的消防工程从业经历,至少担任过2项消防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2年的消防工程从业经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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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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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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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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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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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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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408室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楼半大会议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山东高速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
7. 补充信息
无 |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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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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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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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5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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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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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1-89263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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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31-89263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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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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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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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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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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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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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