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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临时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6-12-10 01:00:3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淮安 招标业主/代理:  淮安市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
加入时间:  2016.12.09 截止时间:  2016-1

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10,截止日期:2016-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临时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谈判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淮安市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临时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及编号: 苏皖边区政府旧址临时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HAZC2016121384

2、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 淮安市淮海南路30号

建设规模: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其中装修设计图细化设计15天)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3、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谈判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谈判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若工程提前竣工,如实提供承诺书和验收合格证明)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申请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出具的停工通知并经招标办备案的手续原件)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申请人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7)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9)谈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4、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谈判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并传真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517-83638029,并电话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文本科联系确认,话:0517-83638023。

注:如果谈判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6年121913: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19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389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6年1219午14:00

谈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

7、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冬    电话:0517-83638023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施工图纸索取):张冠中    

   电话:0517—83688058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389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海南路30号

邮编:223001    传真:0517-83688058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8、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千捌佰元整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缴纳至谈判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3条。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本次项目中的报价部分采用电子清标,软件采用北京广连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提供电子评标系统。光盘采用北京广连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提供专用光盘。购买电子光盘联系人:蒋荣轩,联系电话:15996198366;董倩,联系电话:15380802178。谈判供应商购买电子光盘后需到文本一部刻录工程量清单(地址: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6室)。谈判供应商必须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清单报价刻录在电子光盘,保证其数据与书面数据一致并保证能导入评标系统。如果光盘存在问题,请与蒋荣轩联系或向采购中心反映。谈判供应商到采购中心刻录电子光盘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刻录。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9日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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