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21,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燃料抓具设备采购,所属区域:辽宁,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XD916WXR577C11506BD,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燃料抓具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XD916WXR577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6-12-26 17:00:00
联系人:马娟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燃料抓具设备招标公告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由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徐大堡核电项目的建造、调试、运营和管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对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燃料抓具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XD916WXR577C11506BD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燃料抓具设备
(2)设备数量及设备分级(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安全等级 质保等级 抗震 设备数量
1 新控制棒组件抓具 非核安全E级 QANC NS 2
2 乏燃料组件抓具 非核安全D级 QAR1 II类 2
3 可燃料毒物组件抓具 非核安全E级 QAR1 NS 2
4 新燃料组件抓具 非核安全E级 QANC II类 2
5 旧控制棒组件抓具 非核安全E级 QANC NS 2
6 阻流塞组件抓具 非核安全E级 QANC NS 2
7 乏燃料操作工具载荷试验装置 非核安全E级 QANC NS 2
8 可燃毒物组件抓具贮存架 非核安全E级 QANC II类 4
9 旧控制棒组件抓具贮存架 非核安全E级 QANC II类 4
10 阻流塞组件抓具贮存架 非核安全E级 QANC II类 4
11 控制棒驱动杆解锁检查工具贮存架 非核安全E级 QANC II类 2
12 辐照样品操作工具贮存架 非核安全E级 QANC II类 4
13 乏燃料组件抓具贮存架 非核安全E级 QANC II类 2
14 控制棒驱动杆解锁工具贮存架 非核安全E级 QANC II类 2
15 标准换料工具箱 非核安全E级 QANC NS 1
(3) 交货时间:2019年0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5日
交货地点:徐大堡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招标方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燃料抓具设备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供货商合同履约信息表》(电子版)、投标保密承诺函和电汇底单,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
(3)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1 日9:00日-12月27日17:00。
(4)联系人:马娟,邮箱:majuan@cnpe.cc , 电话:010-88023553转813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月20日09:00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1:00时之前将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并完成在线投标;开标时请务必携带CA锁。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独家负责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燃料抓具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