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招标业主/代理: |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2.20 | 截止时间: | |
点击>>企业招标网获取全国企业招标信息,点击>>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网 获取本企业招标信息 |
摘要:本公告受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21,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乌斯太热电厂#1、2机组烟气脱,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MNJS-WSTRDCZB-2016-005,招标文件售价:2000,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1、2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12/20 15:45: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1、#2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1、#2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1、2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2、项目地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和性质:本EPC项目为#1、#2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包含脱硫、除尘及临时烟囱供货与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总承包内容的勘测设计、土建(含旧建筑和设备等的拆除和场地平整)、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性能试验、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设计。
4、招标编号:MNJS-WSTRDCZB-2016-005
三、招标内容
3.1招标范围:两台机组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包含脱硫、除尘及临时烟囱供货与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总承包内容的勘测设计、土建(含旧建筑和设备等的拆除和场地平整)、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性能试验、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设计。
3.2质量要求:本次改造后排放烟气中固体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分别小于5mg/ Nm3、35mg/ Nm3。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四、工期
停机改造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每台机组改造工期40天具备整套启动条件,具体停炉时间由招标方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有不良记录;
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方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亿元人民币。
(2)投标方必须有近三年两台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及除尘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项目的EPC总承包,并且达到国家新环保标准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含一年)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商务合同(含技术协议书)、环保验收报告(可提供复印件)、用户证明、性能验收报告等证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投标人所供设备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和所投产品的服务认证证书。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西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被授权人必须到现场购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高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投标人所供设备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和所投产品的服务认证证书。
(6)投标方必须有近三年两台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及除尘超低排放新建或改造项目的EPC总承包,并且达到国家新环保标准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含一年)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商务合同(含技术协议书)、环保验收报告(可提供复印件)、用户证明、性能验收报告等证明。
(7)投标方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亿元人民币。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以投标人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入库的资料为依据,信息库提供的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已进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设备二部,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流程详见《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
联系人:苏勇 联系电话:0483-823308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2室
联系人:马强萍、武超 联系电话:0471- 6517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