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新疆-乌鲁木齐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6.12.24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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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集中招标采购,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ZT17-3GS-2016-0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地址 |
物资使用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9 |
沥青 |
ZT173-DW-LQ-01 |
吨 |
4836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厂家年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沥青生产厂家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进口沥青的投标人具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沥青生产厂家(进口或国产)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沥青生产厂家或沥青代理商出具银行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的近两年(2013、2014)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两以上投标产品直接参与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3、201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物资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1000 |
沥青 |
吨 |
6504 |
||||||
60 |
沥青 |
ZT173-DW-LQ-02 |
吨 |
4836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厂家年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沥青生产厂家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进口沥青的投标人具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沥青生产厂家(进口或国产)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沥青生产厂家或沥青代理商出具银行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的近两年(2013、2014)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两以上投标产品直接参与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3、201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物资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1000 |
沥青 |
吨 |
6504 |
||||||
61 |
抗剥落剂 |
ZT173-DW-LMWJJ-01 |
吨 |
68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投标人须具备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标的物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生产合格证,提供良好的在新疆地区产品销售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合格证,生产商授权资格,并提供所代理物资在新疆地区产品良好的销售业绩。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技术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部级行业质量管理认证。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新疆地区高速公路供货业绩,具有良好的生产供应能力。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其他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2014、2015、2016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同级别新疆地区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的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颁发的其他许可证。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000 |
抗车辙剂 |
吨 |
760 |
||||||
62 |
支座 |
ZT173-DW-ZZ-01 |
套 |
3120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3、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4、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拥有近三年铁路或公路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
1000 |
橡胶垫块 |
块 |
2480 |
||||||
63 |
伸缩缝 |
ZT173-DW-SSF-01 |
米 |
818.13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3、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4、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拥有近三年铁路或公路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
1000 |
64 |
玻纤格栅 |
ZT173-DW-TGCL-01 |
平米 |
493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投标人(生产商)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商,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2014-2015年期间)。 4.提供近两年内国家公路重点工程提供3个及以上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 5.生产商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
1000 |
土工布 |
平米 |
152 |
||||||
防水土工布 |
平米 |
91 |
||||||
透水土工布 |
平米 |
225 |
||||||
钢塑土工格栅 |
㎡ |
754114 |
||||||
透水土工布 |
㎡ |
11395 |
||||||
防渗土工膜 |
㎡ |
14189 |
||||||
聚乙烯18丝防渗膜 |
㎡ |
132408 |
||||||
聚酯玻纤布 |
㎡ |
5730 |
||||||
玻纤格栅 |
㎡ |
13323 |
||||||
钢塑格栅 |
㎡ |
129262 |
||||||
65 |
PVC管 |
ZT173-DW-PVC-01 |
M |
14162.7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投标人(生产商)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拥有PVC泄水管材年产10万米以上生产线; 3.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的生产商,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提供由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5.提供近两年内国家铁路重点工程提供3个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 6.生产商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
1000 |
66 |
集束微管 |
ZT173-DW-TX-01 |
m |
23742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厂家年均产量达到1000万米(含)以上,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产品严格执行 GB/T11836-2009 质量体系管理生产标准,具有近两年(2013、2014)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两以上投标产品直接参与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3、201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
1000 |
通信管箱 |
m |
313 |
||||||
托架 |
个 |
314 |
||||||
微管接头 |
个 |
123 |
||||||
抗裂贴 |
㎡ |
4092 |
||||||
67 |
聚合物高分子密封胶 |
ZT173-DW-MFJ-01 |
m³ |
42753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投标人须具备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标的物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生产合格证,提供良好的在新疆地区产品销售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合格证,生产商授权资格,并提供所代理物资在新疆地区产品良好的销售业绩。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技术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部级行业质量管理认证。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新疆地区高速公路供货业绩,具有良好的生产供应能力。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其他要求:⑴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2014、2015、2016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同级别新疆地区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的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颁发的其他许可证。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000 |
68 |
声屏障 |
ZT173-DW-SPZ-01 |
㎡ |
20120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公路项目第DW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拥有声屏障相应的生产设备及能力。 3.财务能力:投标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垫资能力不小于200万。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 或以上认证;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两个年度且每年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有同类物质产品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投标人的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含预埋件及连接型钢、安装费及安装所需的材料及小型机具等。 |
1000 |
声屏障 |
㎡ |
14850 |
请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此补遗书后24小时内回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