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2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政府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东营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采购业主: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编号:DYQCG2016-324#-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A包 |
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政府采购项目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东营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A包投标人须为国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资质的企业。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全年7*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 B包投标人为具备汽车综合维修能力的修理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格,且提供的配件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B包 |
东营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政府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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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东营区政府公务用车类型有小型车辆和中型客车两种类型、车辆数量82台、多种车型品牌。 注明:本项目A包选择五家专业合格的燃油供应和服务商。 本项目B包选择七家专业汽车修理厂为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商。 具体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方式: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B包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经营范围中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格。
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4、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两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12日14时00分至2016年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六开标室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六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546-8258781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人:李先生
业务联系方式:0546-8270152
报名联系方式:0546-8270778
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