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阳春市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阳江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阳江-阳春,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阳春市人民法院,招标编号:440000-201612-146090-0012,招标文件售价:200,开标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阳春市人民法院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2-146090-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人民法院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阳春市人民法院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采购项目 2、数量:一项 3、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4、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经营范围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若投标人不是主要投标产品(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安全U盘、移动存储安全交换服务器)的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凭个人身份证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1、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2、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安全U盘、移动存储安全交换服务器)的合法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2月30日 至 2017年01月0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人民法院 | 地址:南新大道126号 |
联系人:颜先生 | 联系电话:0662-7713183 |
传真:0662-7713183 | 邮编:5296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人:林小姐 |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
传真:020-83172223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许先生 |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