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毛巷标准厂房载货电梯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毛巷标准厂房载货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公告
HSEDZ-16088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无锡惠山新城资产有限公司)就其毛巷标准厂房载货电梯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毛巷标准厂房载货电梯采购项目 HSEDZ-16088
二、项目简要说明:
毛巷标准厂房载货电梯采购项目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
质保期:保修期二年以上(含)
最高限价:49万元
注:1.中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将对其单位考察。所考察单位必须和投标商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注册地址一致。若有不符,采购单位报请采购管理部门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单位所有货验物到达现场后,每个产品必须出具生产厂商的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交货后,采购单位有权指定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中标单位的全部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相关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三、供应商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本项目申请人资质类别与等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等级。
(1)若投标人(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不具备电梯安装资质,可以与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 但必须明确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为联合体主办方。电梯安装企业必须具备:
A.企业营业执照;
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
C.生产商对该项目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
D.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如果出现一家安装单位与两家及以上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或一家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与两家及以上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则取消所有涉及该联合体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若投标商为生产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具备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不得低于C级;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
(3)若投标商为销售代理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具有电梯生产商对销售商本次投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
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
D.销售代理商提供电梯生产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制造类别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级别不得低于C级];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产品必须为合格的产品。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时。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05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12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0月~12月缴费证明材料、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
3)如为生产商则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如为销售代理商,则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生产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国家质监总局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4)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由注册地检察院(或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如联合体单位必须提供联合体双方单位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如投标单位为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电梯生产商对销售商本次投标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由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单位承担。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
(4)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要求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2月6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15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邹澄嘉 朱美娜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7年2月6日13:3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15室
(3)中标单位确认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15室
七、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邹澄嘉 朱美娜
联系电话:0510-83589267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333号建业恒安大厦305室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