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09,截止日期:2017-2-1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电梯设备带安装【润元小学】项目谈判,所属区域:江苏-苏州-相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SZCJ2016-XC-T-039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电梯设备(带安装)【润元小学】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CJ2016-XC-T-039号
二、谈判内容:电梯设备(带安装)【润元小学】(具体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图纸资料时间:自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2月13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谈判响应单位报名要求: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
三)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其中包含:乘客电梯(无机房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材料要求(以下所有有效材料应加盖报名单位名公章):
1、谈判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所投电梯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理经销商须提供);
3、提供电梯设备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其中包括:乘客电梯(无机房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提供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各谈判响应单位在确认参与谈判后必须在2017年2月14日17:00前将谈判确认函传真至本公司,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2月15日13: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时间:2017年2月15日13:30 (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六、谈判保证金及采购预算: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外地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1)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营业部
账 号:541768100853
财务室联系人:施紫秋 电话:0512-65232892
3、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4、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捌万肆仟元整(¥584000.00)
七、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龙华 联系电话: 18912607432
谈判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丽丽 陈丽韵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5238816 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
(1)谈判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向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谈判响应单位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相城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请各单位领取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