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泰州泰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泰州-泰兴,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中标商:(盖章),中标金额:,招标编号:TXS201702006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泰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的委托,对泰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70200601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三年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
四、报价要求、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以每年度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资金为基准数,投标人报一个具体的比例,提取后作为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综合管理费用(含人工成本和车辆使用费)。经测算,每年度筹集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约2400万元,投标人所报的比例应控制在2%—2.5%之间。
(2)付款方式:2018年1月支付2017年承办费用,以此类推。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在泰兴设立的支公司;投标人投标文件应经保险总公司批准同意,并由总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和相应授权书;
(2)投标人其省级公司必须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招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3】2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2月10日起,2017年2月1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到11时 30 分,每日下午14时到17时30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单位(泰兴支公司)营业执照上明确的负责人。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该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20日17:30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投标单位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五楼510室)。传真电话0523-87654122。
3、投标单位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单位的处理。
5、投标确认函的参考格式见附件。
十、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日8时30分 。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三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txprtc.com)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 代理机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 地 址: 鼓楼东路203号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 孔女士 联系人:黄女士 吕女士
电 话: 0523-87729558 电 话: 0523-87654122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
附件: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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