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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巷社区提质提档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7-02-17 17:55:3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长沙-雨花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2.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1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巷社区提质提档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雨花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巷社区提质提档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雨发改投[2016]16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施工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巷社区提质提档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 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巷社区 2.3 建设规模: 井巷社区道路地坪、绿化景观提质,下水系统、室外明沟改造,门店招牌整治,强弱电改造,居民楼顶屋面防水、立面改造等综合整治施工。 2.4 工程造价: 约65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9 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工程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需提供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 2 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 专业 / 职称。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3.8/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
关键字:监理,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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