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2,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博尔塔拉第五师双河市2017年市政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新疆-博尔塔拉-博乐,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DWS-ZFCG201707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五师双河市2017年市政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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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2017年市政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建设局、水利局等的委托,就第五师双河市2017年市政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潜在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国内资格预审。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活动: 一、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2017年市政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DWS-ZFCG2017071 三、项目概况及标包划分: 第五师双河市2017年市政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PPP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40555万元(具体金额以政府审计为准),其中:双河市1.72平方公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投资46086万元;双河市污水处理厂纳污库建设工程和第五师双河市城市防洪工程,估算投资58087万元;公共服务性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投资36382万元,共有8个子项目,分别为:第五师双河市总部经济服务中心、第五师双河市便民服务中心、第五师双河市金融中心、第五师双河市传媒基地、第五师双河市大学生创业基地、第五师双河市通讯营业楼、第五师双河市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第五师双河市人民医院(一期)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划分为三个标包: 标包一:双河市1.72平方公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包二:第五师双河市城市防洪工程和双河市污水处理厂纳污库建设工程; 标包三:公共服务性基础设施项目(含8个子项目); 四、项目实施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建设局、水利局等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运作方式 (一)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授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建设局、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二)PPP模式 本批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等运作模式。 (三)合作期限 本批项目根据项目性质、类别和规模不同,合作期暂定10-30年(含建设期)。 (四)项目公司 成交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 (五)回报机制 本批项目属于具有部分使用者付费的准经营项目,准经营项目实施“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 七、社会资本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一)参与磋商的社会资本方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社会资本方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整;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整。 3、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具备承担参与磋商标包项目能力,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若为联合体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参与各标包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应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包一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标包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标包三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具有良好的类似PPP项目业绩,包括申请人承接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已完项目或在建项目或已签约项目(包括BOT、BTO、BOO、BOOT等模式),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6、企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社会资本方须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社会资本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社会资本方确定资质等级。 9、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资格审查方式: 1、当资格预审申请人大于5家时,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5家以上,取分数较高的前5名进入下一阶段竞争性磋商;预审合格申请人未超过5家但大于等于3家,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竞争性磋商。 2、当资格预审申请人小于等于5家但大于等于3家时,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或预审合格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请于2017年2月21日10:00至2017年2月28日20: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原件)到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招标公司报名。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 (6)业绩; (7)银行授信证明; (8)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报名的社会资本方请于2017年2月24日10:00至2017年2月28日20:00(北京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300 元/包,售后不退。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汇款的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5001730200050000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红星路分理处 行号:105887000037 4、付费成功之日起24小时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九、资格预审有关规定: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3日11:00时(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3月3日11:00时(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地点: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开标大厅。 十一、公告媒体: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建设局、水利局 联系人:邢建国、徐文 联系电话:0909-7696736、0909-7696753 2、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联系人:李勤 李娟、杨文程 联系电话:0909-7671198 传真:0909-7671203 邮 箱:2111409117@qq.com 3、采购代理机构: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 联系人:陈长庆 陈长春 联系电话:0909-2320973 传真:0909-2320253 邮 箱:blwszb@163.com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地 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49号第五师机关办公楼 监督电话:0909—2296670 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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