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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段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2-25 01:10:0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济南-章丘 招标业主/代理: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加入时间:  2017.02.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济南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段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济南-章丘,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济南市公路管理局,招标编号:370100493001203201616F02133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段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493001203201616F021339

项目名称

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段中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济南市境内

建设性质

中修

招标备案号

SG201702036-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702036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6】174号

项目法人单位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90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财政拨款,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pdf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K25+100~K31+719)段中修工程路线全长6.619公里,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30~42米,K25+100~ K25+400(原收费广场段)长0.3公里,采用大修方案,挖除原水泥混凝土面层、处理基层病害后,铺筑路面结构层。K25+400~

K31+719段左幅行车道长6.319公里,采用中修方案,其中K25+400~K28+250段处理病害后,铺筑封层;K28+250~K31+719段铣刨面层、处理基层病害后,铺筑面层。K25+500~K31+500段左幅靠近人行道一侧平均8米宽路面。

2.2招标范围:

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段路基、路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2.2 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段中修工程施工标段,标段号:S102-SG-1,起始桩号:K25+100,结束桩号:K31+719 ,标段长度:6.619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段中修工程施工标段(S102-SG-1)

S102济青线章丘明水收费站至后枣园(K25+100~K31+719)段中修工程路线全长6.619公里,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宽30~42米,K25+100~ K25+400(原收费广场段)长0.3公里,采用大修方案,挖除原水泥混凝土面层、处理基层病害后,铺筑路面结构层。K25+400~

K31+719段左幅行车道长6.319公里,采用中修方案,其中K25+400~K28+250段处理病害后,铺筑封层;K28+250~K31+719段铣刨面层、处理基层病害后,铺筑面层。K25+500~K31+500段左幅靠近人行道一侧平均8米宽路面。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改建、大修、中修)工程的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在最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从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及以上。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企业资质,另一成员须具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02 -24至2017- 03 -0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国电大厦6层601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03 -20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如家精选酒店第一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解放东路1号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国电大厦6层

邮政编码

250014

250014

联系人

高娃

汤萍

电话

0531-62356819

13789817108

传真

0531-62356765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7 02 22

 

关键字:工程,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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