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南充-阆中 | 招标业主/代理: |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3.0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南充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阆中,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16]3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16]3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1121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阆中市落下闳大道北段(阆升路红绿灯路口至阆南桥路口段)排洪及道路恢复工程
2.2 建设地点:阆中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2.3 工程概况恢复长390米宽35米道路,雨污水管网及人行道铺装等配套设施建设。
2.4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80日历天;监理标段:180日历天加本项目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三年来已完成1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三年来已完成1个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的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对上述各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段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03月06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3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涪江路19号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阆中市新村路1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2栋270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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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3月1日
关键字:道路,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