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贺州市正宏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贺州贺州市南环路东鹿大道至光明大道段扩建工程旧桥检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贺州,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广西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贺州市正宏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Z201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项目贺州市南环路(东鹿大道至光明大道段)扩建工程旧桥检测项目(项目编号:GZ2017备字012号)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州市正宏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贺州市南环路(东鹿大道至光明大道段)扩建工程旧桥检测项目
1.2 招标编号:GZ2017备字012号
1.3 建设地点:贺州市南环路(东鹿大道至光明大道段)
1.4 建设规模:预算投资额约人民币22.05万元。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招标范围:贺州市南环路(东鹿大道至光明大道段)扩建工程旧桥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计划工期:要求工期为35日(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2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计量认证附表须包含桥梁检测的相关内容;
2.4为保障检测的公正、准确性,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第三方检测等各项目建设参与方不在接受供应商范围内。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17年 3 月 3 日至 3 月 9 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3.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套,售后不退。
3.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计量合格认证CMA认证证书复印件、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打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人应于2017年 3 月26 日下午15时 00 分前将保证金以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一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20010190010001055
开户行: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 3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递交,逾期不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zzfcg.com/v.1/)发布。
7.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206-1号
联系电话:0774-513963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州市正宏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民主巷6号 地 址:八步区星光路太安巷36号(贺州分公司)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周芸
电 话:0774-5123049 电 话:0774-5128881
2017年 3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