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手册采购(CJZB2017-CW-1009X)询价邀请函
所属区域: | 广西-梧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03.0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6,公告主要内容为:梧州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手册采购(CJZB2017-CW-1009X)询价邀请函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梧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拟对一批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手册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手册采购(CJZB2017-CW-1009X)
采购预算为:37500.00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售后服务要求一览表:
说明:凡在“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报价无效。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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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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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规格及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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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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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套(12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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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度32K,内页25页95克双胶纸彩印。
2.封面125克铜板纸彩色印刷,骑马钉。
3.用纸、印刷质量稳定,洁白度好,用墨书写不扩散、不渗透,遇水浸湿后不易破裂,不发黄、发脆、有韧性,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色。
4.文字、符号等符合规范要求:字迹、图色图样清晰、套印准确、颜色不虚化,不能出现重印、缺色、掉色等质量问题。
5.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设计、排版、修改、校对、印刷。对采购单位提出要求的修改,不另外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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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日内以现货供应。
1.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含卸车)。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1成交供应商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方案对印刷品进行精心设计编辑排版、完整全面体现意图。在编辑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对采购单位提出要求的修改,不另外收取费用。
2.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样品将作为采购人验收依据。样品质量和报价人、报价文件承诺的文字内容和成交交货时提供的成品等三者必须一致,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和拒付合同款。因供货不符合要求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2.3自验收之日起,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退换有瑕疵和缺陷的采购货物。(若报价人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应答)。
2.4供应商报价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5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6质量保证期内,在接到采购人电话要求对供货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时,无法处理的,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合格产品。
2.7应急响应时间。供应商接到采购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30分钟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3.知识产权
3.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报价人必须对上述所有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内容进行承诺,否则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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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采购项目内容及售后服务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商务技术要求:
1. 签订合同时间:发布成交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或以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签订合同的,成交无效,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2.报价人在报价时必须提供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手册样本1册,正文内容必须与采购人提供参照的样品一致,制作质量必须与报价文件承诺的参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关于采购人提供的样品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3.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及样品技术参数必须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样板的质量、采购需求表中的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4.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或以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签订合同的,成交无效,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5.若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中要求的货物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及取消其成交资格。
6.货款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人有效证件:①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期、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②供货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③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个体工商户例外)、地税或国税税务副本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④ 报价人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提供由税收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⑤报价人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⑥采购货物样本。(报价人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必须黏贴装订边,不得采用活页夹。)
2、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不符合编排及装订要求的,或组成资料提交不齐全,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文件必须于2017年3月9日9时整前以书面密封方式(报价文件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等主要内容,报价文件及样品用大号信封密封好,贴上密封封条,并在信封的四个边角上加盖单位公章)递 交至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梧州市龙圩区龙湖西三路12号),逾期不予受理。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执行。
2、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投标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九、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十、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县分公司(梧州市龙圩区龙湖西三路12号)
邮 编:543100
电 话/传真:0774-2738007
联系人:麦先生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3 月 6 日
关键字:其他,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