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08,截止日期:2017-3-1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长沙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长沙县招标采购局,采购业主: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CSXZCJ-XJ2017-01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受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其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资料参与资格审查,以及后续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CSXZCJ-XJ2017-011
3、 采购项目预算及需求:
预算:人民币950000元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1 |
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口腔科设备 采购项目 |
1批 |
950000 |
主要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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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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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 附件三 |
详见 附件三 |
详见 附件二 |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若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非医疗产品的,则无需提供)。
4.3供应商须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限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限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授权委托书签署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5)提供供应商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非医疗产品的,则无需提供)。
4.4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将资格证明文件集中装袋递交,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列详细清单;同时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一份装订成本并递交存档。
5、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5.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须按要求提交本公告第4.3款所述资格证明文件交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经询价小组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能继续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
5.2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6日15:00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接收。(★)
5.3资格证明文件送至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
5.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3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6、公告期限:2017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5日止。
7、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 人:长沙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 人:张先生
电 话:84011900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84090096 2017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1、公告附件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