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1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县中医院二期医疗综合楼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医用气体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中医院二期医疗综合楼工程已经长发改投资〔2015〕48号批准建设,计划于2017年完工,项目地址位于长兴县雉城街道长吕路99号,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集中供氧、中心吸引、压缩空气系统工程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直至整个系统验收合格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详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造价约197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3月1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7年3月10日起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3、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5元(含银行手续费5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1日9:00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温馨提示: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非会员投标的,开标时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明珠路689号 地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邮编:313100 邮编:313100
联系人:杭先生 联系人:郑工、陆工
电话:0572-6513009 电话:0571-87630286
传真:0572-6513000 传真:0571-87631300